学术腐败,谁取其咎——由“黄宾虹国际学术讨论会”说起
编者按:此文章为读者投稿文章,按“美术同盟”的规则,只要不涉及到人身攻击,来稿照登,文责自负。但所刊之文并不代表“美术同盟”观点,特此说明。
最近,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主持、举办了一个盛大的、轰轰烈烈的“黄宾虹国际学术讨论会”,由于该活动宣传广泛,参与者众多,所以倍受社会的关注。
平心而论,黄宾虹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学者,又是一位有绩可取的画家。作为中国最高的学术机构在他逝世五十周年之际开个纪念会、研讨会也不是不可以。但有没有必要如此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则是值得讨论的。
后来听“知情人”言,才悟出了其中的奥妙。他们讲,这次会议根本不是什么为了研究黄宾虹、宣传黄宾虹和活跃中国学术,完全是因为现任美研所所长是李可染不学无术的学生,而李可染又是黄宾虹的入室弟子。再加之黄宾虹建国后为第一任美研所所长。现任所长就是以讨论会为名想利用黄宾虹这个祖师爷金字招牌,为自己捞取更多的政治、业务以至学术的资本。由于该会动机不纯,论文的审稿全是按关系,看名分,重资历。真正优秀的文稿既参加不了会也入不了集。哪里是什么国际学术讨论会,实打实一个中国学术腐败国际大展示。
“知情者”所言,只能说有一定道理,要说全是事实,似乎也不太可能。据我所知,现任美研所所长原任职于中国画研究院。除了搞政治外听说他还是个画家。其画有人评价很高,有人则评价很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此评价,也属正常。从政、作画,必然无暇顾及学术,言其“学术水平不高”倒有可能,若说其“不学无术”则有些过分。至于“学术腐败”,此乃当代中国之通病,岂是一人之过也。
常言讲“一人难称十人意,十人难称百人心”。不管是为政,还是从艺,抑或是治学,总有在台前捧场的,也有在台后唱反调的。唱正碉的不一定是完人,唱反调的也不一定一无是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此是一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此又是一理。各执一词,往往会使得人们莫衷一是。不过,各言其理,各抒己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本该如此。
在中国当前这个“教授不如狗,讲师遍地走,硕士、博士垃圾篓”的时代,学术腐败早是一个路人皆知的社会现实。当然中国的学术腐败与中国的政治腐败是一脉相承的,互相联系的。但很少人知道学术腐败的危害远大于政治腐败。因为,政治腐败危害的常常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肌体,而学术腐败危害的往往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灵魂。
什么是学术腐败,学术腐败通常是以那些形式表现出来的呢?
所谓学术腐败,就是人们在各类学术活动中为了个人的某些私利而进行的弄虚作假或掩人耳目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以权谋私。即利用自己的地位或权利,为自己涂脂抹粉,捞取政治资本或经济利益,而进行不切合
实际的宣传、评论、评奖等等。
2.以名谋私。即利用自己的名望,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3.以利谋私。即利用工作或学术上的一些便利进行造假、剽窃。
4.以学谋私。即利用自己在学术行业上的技术或学识优势进行独断专行,排斥异己。
学术腐败的危害远大于政治腐败的另一个根本因素就在于“学术腐败”很多情况下不是象政治腐败那样是一个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而是一个只能受到道德谴责的不良倾向。一位政府官员行贿、受贿,甚至财产来路不明皆可治罪,但一个医生收了红包就不能治罪,最多不过给予纪律处分。在商品社会里,技术也是一种商品。所以,直至今日不仅中国即使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关于有效治理“学术腐败”的法律条文。
根据法律术语中常讲的“疑罪通无”的原则,于是使得很多人不仅对学术腐败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有些还积极地参与学术腐败,甚至有人干脆以搞学术腐败来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通过搞学术腐败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人生目标。
既然学术腐败有时只是一种仅受道德谴责的不良倾向,而不是一种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那么人们是否认为学术腐败乃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人们也没有必要去治理它、遏止它,人们也就没有了办法去治理它、遏止它了呢?我的回答是,不然。
可以说,学术腐败是一个非常难治的世界性通病,不过只要方法得当,路子正确,齐抓共管,坚持不懈,学术腐败就会减少到最低限度。还学术清明的一片蓝天。
治理中国当前的学术腐败,我认为有四条方法或经验可以借鉴:1、顺其自然,政府不要介入或干预;2、言论自由,多多开展批评与反批评;3、摆正学人的位置,消除特权思想;4、实事求实,树立诚信、正直的良好品德。
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有一段时间便出现“政府一管就死,政府一放就乱”的局面。在学位申请和职称评定上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为了避免乱,政府干预和管理学位申请、职称评定事务成为了当时一个必然的选择。然而,正是政府的干预和管理为中国滋生现代学术腐败提供了温床,创造了条件。我举一个现实中的例子。我校原来并无职称一说,后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突然实行了职称评定制度,按照条件,那些中老年教师都无法评上高级职称,而中老年教师又都是学校的主要领导或教学骨干。怎么办?只有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路子。外语过不了关,考试时大家比着抄,没有论文,学校拿钱借某大学校刊编发。条件够了,最后每个教师也都获得了自己“相应”的职称。这样的职称评定,群众没意见(有意见也是白搭),上级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说,职称与工资挂钩,反正钱是国家的,谁得该谁花,个人管不着,单位更是“清楚不了糊涂了”。这样的职称评定,政府与单位,单位与教师,他们充当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在这种气候下,不搞学术腐败反而成了怪现象。比如有位教师本来外语不错,由于没有作弊,结果差两分未能过关。而那些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的人竟考了九十多分。那位正直的老师的行为后来不仅未能得到大家的同情,反倒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有人可能会说,政府如果不参与管理,学术腐败岂不更加严重了吗?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比如有位中学校长,他在某公立学校任职时,任人为亲,胡作非为。后来他到一个私立学校任职,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再亲再近,不胜任的他一概不聘。同是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作风呢?关键是政府的问题。政府管得越多、越严重,腐败也就越多越严重。我说的政府不干预,要顺其自然,就是把职称的评定或老师的任免权利全部交给单位或个人,政府只是大致地画个框框或登记一下,谁想怎么评就怎么评,谁想怎么聘就怎么聘。评与聘都可以双向选择,来去自由。比如某人被某大学评为教授,他这个教授职称也就仅限于该校,其它单位可以承认也可以不承认,如果他本人对这个职称不满意也可以不接受。一九八八年,我在山西大学参加了一个国际学术讨论会,会上结识了日本著名学者小野胜年。他第一次给我来信称我“先生”,后来我给他寄了一篇我发表于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他回信称我“教授”。其实当时我连讲师的职称都不是。小野称我“教授”,那是他按我的论文的学术水平来定的,着当然是他的权利,也是他的自由,不过我的那个“教授”也只能限于他本人,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承认,也可以不承认,承认或不承认都是正当的,自然的。学位与职称脱离了政府的干预,也就意味着取消了特权或终身制,没有了终身制也就意味着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建立了起来。学术水平提高了,学术腐败也就会相对减少。
再说,学者就是学者,政治家就是政治家。当官不容易,其实搞学术研究似乎更难。有些人从政当了官,就不要再去枪学人的地盘了。当了院长、所长、主任就主动辞去教授、研究员等职称,不要再在那儿“老雕戴皮帽——假充鹰”了。过去有些人说“外行领导内行”如何如何不好,岂不知“内行领导内行”往往会变得更糟。为什么呢?因为“内行”的管理人员很容易蜕化为“内奸”,一旦“内奸”当道,滋生腐败就势所难免。中国的学术腐败很大程度上都是那些“内奸”管理者造成的。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是中国古代人早已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家禽为什么易得禽流感,而野禽为什么不易得禽流感?原因是野禽是自然的,而家禽是人类圈养的。取消政府干预,顺从自然选择,可以说是减少或消除中国目前学术腐败的一项最有效的方法。
言论不自由也是学术腐败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一党执政,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造成了中国媒体大统一的局面。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媒体大统一的方式也深刻地渗透到学术的领域中去了。大刊物中间站,小刊物围着转;大单位前面走,小单位“跟脚狗”;大人物一声喊,小人物“舌头短”。比如前年我写了一篇批评某大刊的文章,投了几个刊物都退了回来,不是文章不好,而是怕惹不起,不敢发。后来还是被网上刊物“美术同盟”采用,才得以问世。
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关键是要人讲话。只有假的东西才怕人揭短。真的东西就不怕揭短。一旦言论自由了,假的东西就不敢出笼了。当前的一些学术骗子为什么敢招摇过市,就是因为他们自以为有权有势,相信没人敢揭他的短。
有人可能会认为,言论自由了,有些别有用心的人会浑水摸鱼,胡言乱语,胡编乱造,然后以假乱真。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就象毛泽东讲的那样“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文章千古事,得心寸心知。要相信“人间自有公论在”。就拿美国总统克林顿来说吧。莱温斯基事件一出,克林顿开始想抵赖,后通过争论、调查,克林顿不得不在铁的事实面前低头认错;“总统之子”事件一出,通过媒体多方透露和有关部门的详细调查,最终还是为克林顿洗去了冤情。再如我现在写这篇文章,我不能保证所讲的每一个事件,或每一个分析和结论都是真实的、正确的,别人有权在媒体上进行批评。总之一句话,要让人讲话,不让人讲话本身就是一种腐败行为。
文革之后,中国在政治上实行了“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指导方针,根据当时的形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党和政府着手抓紧的第一要务。为了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有关政策向知识分子倾斜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发展到一定时期,不应该再把知识分子摆在一个不恰当的位置上。难道只有注重书本知识的博士、教授才算是人才,才算是有知识,才值得尊重;难道那些注重体力劳动的工人、农民就没有知识,就不是人才,就不值得尊重吗?实际上,科学家也好,学者也好,工人也好,农民也好,都是社会的劳动者,他们之间不应该有高低贵贱之分,他们应当互相尊重。知识与人才之间其实没有直接的联系,工人、农民中同样有大批的人才。前一个时期,很多人印名片时总是乐于注明博士、教授等等,却没有注明工人、农民的,好象工人、农民就是低人一等。文革时中国也有教授、博士,但那时谁也不愿意亮出来炫耀,为什么?因为怕别人叫“臭知识分子”、“臭老九”,怕成为改造对象。如果我们今天的社会再象文革时期那样有意抬高某些人或贬低某些人,同样是一种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健康的社会应当提倡人人平等,提倡各阶级、各阶层的平等。人们都觉得平等了,心情就会变得平和,心平了就觉得搞学术腐败毫无意义。
地位平等是学术平等的前提。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政治地位,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学术地位,三者不能混为一谈。一个人的政治地位高,并不能代表他的学术地位就一定高。曹雪芹的《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史的地位很高,并不能说明曹雪芹的官职很大。现任文化司司长的冯远,原是中国美院毕业的学生,在他没当司长之前,他的画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当司长之后,他的画好象一下子有了长进。吹捧的人也多了,获奖的机会也一下子多了,展览的时候他的名字或作品也往往排在前面。象这类认人不认画的学术腐败,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比如唐代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就明目张胆地将皇亲国戚搞画的排在前面,还狂言什么“自古善画者,皆衣冠贵胄,逸士高人,非闾阎所为”。有些人会说,人都是势力眼,比如赵吉的画,水平并不高,就是因为他是皇帝,所以他的画在拍卖时竟超过四千万。要知道,内行人与外行人总还是有区别的,一个学者做学问若没有一个科学的、公正的原则,他的所谓学问终究会为人所不齿。与唐代的张彦远不同,南齐的谢赫在论画时则是认画不认人,他在《古画品录》将画工陆探微排在第一品第一人,而将晋明帝排在了第五品。古人能做到的为什么今人就做不到呢?
受中国传统“有了权就有了一切”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中国的老百姓往往对“权”“钱”有着一种天然的崇拜和依赖。在他们的心目中,官越大、越有权势就越正确、越神圣,一个人越是有钱就越是认为此人有能力、有水平。迫于这样的社会现实,以至不少专业人员或学者一旦取得了一些成绩,便不在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钻业务、做学问了而是挖空心思地去争权夺利,最后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学术腐败分子。中国绘画界的张书旗、徐悲鸿就是两个很典型的例子。张书旗是二十世纪前半叶的著名花鸟画家,当政的蒋介石为了给美国拉关系,在张书旗的画作上题字。并将该画作为国礼送给了美国总统罗斯福。张书旗也因此闻名于世界。但他的艺术生命也因此被终结,直至他客死它乡。徐悲鸿因拒绝给蒋介石画像而深受中国共产党的器重,他也因此开始用政治生命取代了他的艺术生命,从那以后他就再也画不出象样的绘画作品来了。后来虽然徐悲鸿为中国的美术教育事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由于他学术思想的偏激(这种偏激在政治力量的作用下其实就是一种学术腐败)也给中国的美术事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既然学术腐败有时不是一种犯罪行为,而是一种仅受良心谴责的不良倾向,所以解决学术腐败的一个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加强人们良好的道德修养。然后利用人们的道德力量来消除或遏止学术腐败。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道德固然重要,但每一个人的道德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比如说,怎样的道德才算是良好的呢?我讲的“良好道德”也就是人们公认的“事实求事,诚信笃实”。
有些人可能还会提出疑问,比如说,尽管人们的道德品质都变得良好了,仍然不能保障学术的清明,因为谁也无法作到人们相同的学术观点或学术水平。在艺术作品或学术论文评奖时,你说好,我说不好,这个“好”或“不好”能说明是“腐败”或“不腐败”吗?我可以这么说,道德是一种内省功夫,外部是无法规范的,关键是你说的“好”或“不好”是发自内心的,还是违心的(即另有图谋),如果是发自内心的,就不能称之为“腐败”,如果是违心的,就可以称之为“腐败”。相传中国古代有一位皇帝,酷爱书法,自己平时也练上几笔。一天,他把当时最著名的一位书法家请进宫里,说是要与着位书法家进行书法比赛。两人各写了一幅作品,然后皇帝命那书法家评论谁为第一。那书法家通过反复琢磨后认为,两幅作品均为第一。皇帝听了感到新奇,第一只能有一个,怎么会有两个呢?那书法家解释说:“你的书法为帝王中第一,而我的书法为书家中第一。”那书法家评价可谓巧妙至极,他既保住了皇帝的面子,又避免了学术上的腐败。在现代的中国书法界,有人曾呼吁要将“书法名人”与“名人书法”区别开来,就是借鉴了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目的就是想让书法界的学术腐败尽量减少一些。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社会环境为学术腐败提供了许多优裕条件,但人们仍会发现有很多编辑、学者或政府官员仍然保持着自己的那“一方圣土”不被污染。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一个人为了权、利而不惜采取学术腐败的手段,那他就等于将自己的学术生命无偿地送入死神的手里。历史上这类例子实在太多了。不少人在世时呼风唤雨,名噪一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风光不在依旧,暴露在人们面前的只有丑恶与腐臭。
消除学术腐败,并不是不许人们犯错误。就象体育赛场上的裁判员,人们不能让他一点都不能出错,也不能不维护他们判决的权威性。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关键是要知错就改。人们既不能因为别人有学术错误就咬定他是在搞学术腐败,也不能因为学术腐败不易判定或不易消除就干脆来个随波逐流或同流合污。学术的清明和进步以及繁荣或提高,只有在不断的批评与反批评过程中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只要人们敢讲真话,积极地开展学术上的批评与反批评,学术腐败分子就不会一手遮天。就会还原学术清明的一片蓝天。
2004、11、7、于内阁